軍機處
中國清代官署名。清代輔佑皇帝的軍政機構(gòu)。源于1729年(雍正七年)對西北用兵,置軍機房(亦稱“軍需房”)以處理軍務。1732年改稱“辦理軍機處”,簡稱軍機處。乾隆初年一度由“總理事務處”代之,后詔復名“軍機處”。1901年(光緒二十七年)另設(shè)“督辦政務處”,略分其職。在軍機處任職者無定員,最多時達六七人,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或京堂充任,稱為軍機大臣,通稱大軍機。任命時按各人資歷分別稱為軍機處行走、大臣上行走、大臣上學習行走等。其僚屬稱為軍機章京,通稱小軍機,掌管繕寫諭旨,記載檔案,查核奏議。乾隆時定為滿、漢兩班,各8人;后增4班32人。每班有領(lǐng)班、幫領(lǐng)班各1人,滿語稱“達拉密”。軍機處職掌為每日晉見皇帝,商承處理軍國要務,用面奉諭旨的名義對各部門各地方負責官員發(fā)布指示。1911年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