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 都是名詞;都指處理事件、解決問題所采取的方式、方法。
【異】 “辦法”一般為泛指,指處理事情、解決問題的方法,可用于大事和小事;多用于口語;常受“好”、“老”、“笨”等形容詞修飾,常作“想”、“有”、“沒有”、“拿出”等的賓語,多與量詞“個”、“套”等搭配。[例]這是解決問題的唯一好~。“措施”則是針對某種具體情況而采取的辦法,多用于大事方面;多用于書面語,尤其是常用于公文、政論文、法律條文等;常受“重大”、“重要”、“果斷”、“有力”、“戰(zhàn)略”等詞語修飾,常作“訂”、“制訂”、“采取”的賓語,量詞用“項”。[例]希望有關部門采取緊急~,不要讓千年古木滅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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