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照用說
義玄,生年不詳,卒于唐懿宗咸通八年(867)。禪宗臨濟宗的創(chuàng)始人。他繼承和發(fā)展了慧能的思想,提出了否定認識主體和認識客體的“四照用”說。
禪宗和佛教其他各派都認為,有兩種妨礙人們成就佛果的偏見:一種是肯定自我的認識能力,叫做“我執(zhí)”;一種是肯定客觀世界的真實性,叫做“法執(zhí)”。義玄提出了根據(jù)不同對象對主體和客體的不同認識,而靈活確定破除這兩種偏見的原則和方法。他說:“我有時先照后用,有時先用后照,有時照用同時,有時照用不同時。”(《人天眼目》卷一)“照”,指對客體的認識?!坝谩?指對主體的認識。所謂“先照后用”,就是先破“法執(zhí)”,即先破以客體為實有的觀點,然后再破以主體為實有的觀點。這是針對“法執(zhí)”嚴重、“我執(zhí)”淡薄的人采用的方法。相反,對于“我執(zhí)”嚴重、“法執(zhí)”淡薄的人,則“先用后照”,先破“我執(zhí)”,即先破除以主體為實有的觀點,然后再破除以客體為實有的觀點。對于“我”、“法”二執(zhí)都十分嚴重的人,就要“照用同時,驅耕夫之牛,奪饑人之食,敲骨取髓,痛下針錐”(同上)。猶如驅逐耕夫的牛,奪走饑者的食一樣,給以沉重的打擊,使之猛醒,以破除“我”“法”實有的觀念。至于對“我”“法”二執(zhí)都淡薄的人,則“照用不同時”,不必再破除了。這種人能夠“應機接物”,易于達到“解脫”境界。
“四照用”說,主張因材施教,針對不同對象進行不同教育,這是禪宗宣傳方式和教學方法的經(jīng)驗總結,從方法論的角度來看確有其合理的地方。但是,“四照用”說的內容是否定主體和客體的真實性,否定人的認識能力和認識客觀世界的必要性,因而是一種唯心主義認識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