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眷新制
天眷,熙宗年號。天眷元年(1138)以后,熙宗在金朝中央,對各項制度再度改革,史稱“天眷新制”。自天眷元年開始,熙宗頒布了新的官制。女真、遼、宋各級官吏,皆依新訂官制換授,稱為“換官”。并依此任命朝廷內(nèi)外官員。同時制定了“勛封食邑”制度。依功勛大小授予次第不等之封爵、勛級和食邑。是年并定封國制,對宗室、功臣封授各種王爵的榮譽稱號。在尚書省,增設平章政事與參知政事官,地位在左右丞相和左右丞之下,為宰相的副貳,協(xié)助理省事,進一步強化了相權。為加強皇權統(tǒng)治,設置御史臺。掌糾察朝儀、彈劾百官、審理刑獄處置不當者。天眷年間,在金都會寧府仿漢宮殿模樣營建富麗堂皇的宮殿,并詳定禮儀?;实奂拔奈浒俟俳杂刑囟ǖ念^冠與服飾。金初,完顏希尹受命造女真字,天眷元年熙宗再創(chuàng)筆畫簡省的文字,兩者分稱女真大、小字。天眷新制顯示出以熙宗為代表的女真統(tǒng)治者接受漢制和漢文化的傾向,進一步加強了中央集權制的皇權統(tǒng)治,使政權向以女真為主的多民族的地主階級聯(lián)合專政的方向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