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張洎
1為舉人時(shí),張佖
2在江南已通貴
3,洎每奉謁
4求見,稱從表侄孫;既及第,稱侄;稍貴,稱弟;及秉政
5,不復(fù)論中表,以庶僚遇之。
張洎與陳喬
6皆為江南相。金陵
7破,二人約效死于李煜之前。喬既死,洎白煜曰:“若俱死,中朝責(zé)陛下久不歸命之罪,誰與陛下辨之? 臣請從陛下入朝?!彼觳凰?。
選自司馬光《涑水記聞》
注釋1.張洎:人名,五代末宋初人。官至南唐李璟的宰相。
2.張佖:人名,五代南唐人。
3.通貴:官位顯赫。
4.謁:下級拜見上級。
5.秉政:執(zhí)掌朝政。
6.陳喬:人名,五代南唐人。
7.金陵:地名,即今南京市。
釋義
張洎曾是南唐時(shí)李璟的宰相。當(dāng)他做舉人時(shí),張佖在南唐的官位已經(jīng)很顯赫了。張洎每次求見張佖,都稱自己是他的表侄孫;張洎中了進(jìn)士以后,稱謂就改為張佖之侄;再后他官職又高了,則向張佖自稱為弟;等到他執(zhí)掌朝政了,就不再和張佖論表親了,而只是像對待普通的同僚那樣對待張佖了。
張洎和陳喬二人全是南唐之高官要員。京都被敵人占領(lǐng)了,二人約定要一起在李后主李煜面前死去。陳喬按照先前約定自殺了。張洎卻對李煜說:“如果我們二人都死了,陛下長久不順應(yīng)天命投降大宋朝之罪,誰能為您辯解呢? 我請求跟從陛下入朝。”最后張洎找了這樣的借口,于是竟沒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