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房相國玄齡、杜相國如晦微時(shí)
1,嘗
2自周偕之秦,宿敷水店
3。適有酒肉,夜深對食。忽見兩黑毛手出于燈下,若有所請。乃各以一炙
4置手中。有頃,復(fù)出若掬,又各斟酒與之。遂不復(fù)見。食訖,背燈就寢。
至二更
5,聞街中有高聲呼“王文晸”者,連呼不已。忽聞一人應(yīng)于燈下,呼者乃曰:“正東二十里,村人有筵神者,酒食甚豐,汝能去否?”對曰:“吾已醉飽于酒肉,有公事去不得,勞君相召?!焙粽咴唬骸叭杲K日饑?yán)?,何有酒肉?本非吏人,安得公事?何妄語也。”對曰:“吾被界吏
6差直二相,蒙賜酒肉,故不得去。若常時(shí)聞命,即子行吾走耳?!焙粽咧x而去。二君共喜,識之。竟同入鳳城
7,詔為名相焉。
選自牛僧孺《續(xù)玄錄》
注釋1.微時(shí):未做官時(shí)。
2.嘗:曾經(jīng)。
3.敷水店:地名。
4.炙:烤肉。
5.二更:二更天,相當(dāng)于現(xiàn)在的晚上九點(diǎn)。
6.界吏:傳說中人死后,負(fù)責(zé)陰界的官吏。
7.鳳城:指帝王所在的都城。
釋義宰相房玄齡、杜如晦在沒做官以前,曾一同從周地往秦地去,并一起住在敷水店。敷水店里有酒有肉,兩人就一同坐下喝酒吃肉。忽見兩只黑毛手伸到燈下,好像是要討什么似的。他倆就向每只手里放了一塊肉。過了一會兒兩只手又伸了過來,好像要捧什么似的,兩人又各倒了一杯酒放在兩只手中。以后,就沒再看見那兩只手了。兩人吃喝完畢以后,息燈就寢。
到了二更天,忽然聽到街上有人連著大喊“王文晸”,又聽到燈下有人答應(yīng)。喊叫的人說:“由此向東二十里,村里有一個人家正在祀神。有很多酒肉,你能去吃嗎?”燈下人答:“我已經(jīng)吃飽了酒肉,現(xiàn)在有公事在身,我不能去,謝謝你邀請我。”喊叫的人說:“你每天都又餓又困,哪來的酒肉? 你又不是官吏,哪來的公事?”答話的人說:“我被陰界的官吏派來伺候兩位宰相。他們賞賜了我酒肉?!狈?、杜兩人聽到這話很高興,明白了將要做官。后來,房、杜兩人一同進(jìn)了都城。以后,又果然一同被封為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