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劉巴書
劉公雄才蓋世,據(jù)有荊土,莫不歸德,天人去就,已可知矣。[2]足下欲何之?[3]
(《諸葛亮集》、《漢魏六朝百三名家集》、《三國志》、《諸葛孔明全集》)
校注
[1]劉巴:字子初,零陵烝陽(今湖南烝陽)人,曾為曹操的下屬。劉備占領(lǐng)益州之后,任命他為左將軍西曹掾,劉備為漢中王后,任命劉巴為尚書,后代法正為尚書令。本文作于建安十三年(208),劉備占領(lǐng)荊州之后。
[2]劉公:即劉備。歸德:因?yàn)閯淦返赂呱卸鴼w附他。天人去就:天意民心的共同趨向。天人,古指天和人、天道和人道或自然和人為。《荀子·天論》:“明于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薄稘h書·司馬遷傳》:“亦欲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
[3]足下:古代下稱上或同輩相稱的敬詞。戰(zhàn)國時(shí)多稱君主為“足下”?!稇?zhàn)國策·燕策》:“足下以為是,則臣不事足下矣?!薄妒酚洝で厥蓟时炯o(jì)》:“閻樂前即二世數(shù)曰:‘足下驕恣,誅殺無道,天下共畔足下,足下其自為計(jì)?!焙蠖嘤糜谕呏g?!妒酚洝ぜ静紓鳌?“曹丘至,即揖季布曰:‘……且仆楚人,足下亦楚人也,仆游揚(yáng)足下之名于天下,顧不重邪?何足下距仆之深也?!?/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