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維持地方治安的一種機構。亭有屋有樓,備有五個兵,設亭長一人,負責巡察所管轄的地區(qū),主管逐捕“盜賊”。亭遍布全國,每隔十里(約當今六里)設一亭,遇有特殊情況,亭與亭之間互相擊鼓報警,以傳遞訊息。亭長多以服兵役期滿的人充任,具有差役與小吏的雙重屬性。漢高祖劉邦就曾任泗水亭長之職。一亭為一鄉(xiāng),鄉(xiāng)游徼、鄉(xiāng)三老與鄉(xiāng)嗇夫分工合作,共理一鄉(xiāng)民政,亭長則不理民事。此外,亭還有兼作郵傳的職責,縣與縣、郡與郡之間的公文,以及朝廷詔令的下達,都可借助亭來傳遞。
亭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