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錦棠釋回民揚朝威
清光緒三年(公元1877年)春,劉錦棠率領(lǐng)清軍翻越高山從西南方向進攻達坂(在今烏魯木齊東)。城中守敵引來湖水護城,城外道路泥濘,爛泥漿深至馬腹,無法行走。劉錦棠繞城視察,告誡各營不要因為道路不通就放松警戒。夜晚,他命令到處都燃起火把,把夜空映照得如同白晝一樣。他們架起大炮向城內(nèi)轟擊,炮彈正好落到敵人的火藥庫上,爆炸聲響徹云霄,敵人被炸得人仰馬翻,血肉橫飛。劉錦棠向全軍下令說:“若能抓住浩罕汗國的人,有賞!”于是敵人大總管以下的人都被活捉。劉錦棠把幾千名投降的回人全部釋放,并發(fā)給他們路費和糧食讓他們回家。有人對此不理解,向他請教這樣做的用意,他說:“這樣做是讓他們回去后替我們廣泛傳揚大清皇朝的威名,我是想今后不通過戰(zhàn)爭就可以戰(zhàn)勝敵人。”果然,從此以后,清軍很順利地就攻下了吐魯番(在今新疆吐魯番)、托克遜(在今新疆托克遜),南邊的道路被徹底打通。阿古柏失去了吐魯番和托克遜,就如同失去了左右手,很快他本人也被抓獲,最后服毒自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