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產鑄刑鼎
公元前536年,鄭國執(zhí)政者子產作刑書并鑄在鼎上,公布于眾,這就是“刑鼎”,中國最早的成文法面世。“刑鼎”中的“刑”,就是指“法”或法律條文的意思。鼎是古代供烹煮用的器物,也是貴族用的一種禮器。“刑鼎”就是指刻鑄法律條文的鼎。刑鼎將成文法公諸于世,打破了奴隸主貴族壟斷法律,對勞動群眾任意生殺予奪的局面,因而遭到貴族們的激烈反對。晉國大臣叔向寫信給子產,警告說,歷來的君主都根據(jù)不同情況來決定刑罰,并不預先制定刑法,原因就是怕民眾有爭訟辯論之心,民眾會拋棄禮儀而引用刑書來爭個明白,百姓就難以統(tǒng)治,恐怕在你還活著之時,鄭國就要滅亡了。子產復信說,我沒有什么才能,無法顧及后世,我只是為了挽救當代。叔向反對鑄刑鼎,就因為公布法律動搖了舊貴族的統(tǒng)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