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喬芳裁軍節(jié)兵餉
清順治十年(公元1653年)二月,任陜西總督的孟喬芳針對陜西的實際情況意欲大刀闊斧地削減兵員,減少軍費開支。陜西七鎮(zhèn)共統(tǒng)轄兵馬98000多,再加上滿洲四旗、吳三桂、李同翰的軍隊,每年軍餉約需360萬。而陜西全年的收入才186萬,幾乎差一半,照此下去,是很難維持軍需的。因此,孟喬芳建議,延綏(在今陜西榆林)、寧夏(在今寧夏銀川)、固原(在今寧夏固原)、臨鞏四鎮(zhèn)保留守兵3000人,慶陽(在今甘肅慶陽)保留500人,其余5500人可以削減。興鎮(zhèn)保留4人。陽平關(guān)(在今陜西勉縣西)、黑水峪、漢陰各保留500人,其余2500人可以裁員。省會保留2000人,其余2000人裁減。命令各道標(清軍編制)屯田,延鎮(zhèn)等三道沒有屯田,不派守兵,又可以節(jié)省兵員2000多。這樣總共裁減兵員12000人,每年可節(jié)省軍餉31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