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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詩文 | 殺即非殺 |
| 釋義 | 殺即非殺在印度哲學中有兩種截然相反的觀念——戒殺和殺。前者以佛教和耆那教的主張最為重要;后者以《薄伽梵歌》和六師中的婆古陀·伽旃延的觀點最為顯著。讓人難以置信的是,后兩者崇尚屠殺的理論根據(jù)卻是“殺即非殺”。 《薄伽梵歌》是印度史詩《摩訶婆羅多》中最精彩的哲理插話,也是印度最負聲名的圣典。其成書的年代迄無定論,大致推來,其上限可能在公元前三四世紀,下限可能在公元后三四世紀。這部哲理圣詩是以《摩訶婆羅多》中的俱盧和般度兩個親族大戰(zhàn)為其背景的。故事一開始有這樣一個情景:般度族和俱盧族兩支大軍在俱盧之野擺開了交戰(zhàn)的陣勢。般度族的第三子阿周那令其車夫克里希那(意譯:黑天,最高神的化身)驅(qū)車至兩軍陣前。阿周那坐在戰(zhàn)車上面對即將遭到屠殺的父老兄弟便產(chǎn)生了憂傷和憐憫之情。他難以沖決宗法觀念的傳統(tǒng)藩籬,難以從深深的自責中得以解脫??死锵D亲鳛樯竦幕?,其責任就是要把阿周那從傳統(tǒng)的世俗觀念的囹圄中拯救出來。他用超世俗倫理、超善惡的說教喚醒他的靈魂,用靈魂不死,殺即非殺的利劍擊碎他的愚鈍。下面是他們的一段陣前對話,阿周那說: 在戰(zhàn)場上,我怎么用羽箭向這兩位值得敬佩的人進攻? 2.4 在這個世界上,我寧愿行乞,也決不誅戮那些尊長。 殺死了貪財好利的長者,就會將那染血的果實品嘗。 2.5 是他們戰(zhàn)勝我們,還是我們戰(zhàn)勝他們,二者哪種更好我卻弄不清。 持國的兒子們就站在面前,殺死了他們,我們也將痛不欲生。 2.6 我的天性已被憐憫的弊病傷害,什么是我的本分我實在糊涂。 請您一定告訴我究竟應該選擇什么? 我皈依您,請開恩! 我是您的門徒。 2.7 即使授予我統(tǒng)治眾神的權力,在大地上得到無比富饒的王國, 我看也未必能消除我的悲愴,這只能讓我憂心如焚淚眼干涸。 2.8 克里希那說: 您嘴里說著聰明話,卻為不應憂傷者憂傷。 賢人哲士不憂死者,更不為尚存者悲愴。 2.10 我未曾不存,您與諸王也是同樣, 以后,我們大家也并非不存而亡。 2.11 正如靈魂所寄宿的形體經(jīng)歷童年、青年和老年; 同樣,靈魂也有形體的變更,對此,智者決不受惑亂。 2.13 您要知道,不滅者遍及一切, 永恒者,誰也不能把它毀滅。 2.17 有人認為,他(靈魂)進行殺伐,有人認為他會受到誅戮。 這兩種人都不懂得,他不能殺,也不會受誅。 2.19 任何時候他都不生不滅,不曾出生就不會凋殞; 身體縱然毀滅,也不受損害,他太始無生永恒常存。 2.20 一個人如果懂得他不生不滅、無變易且永恒常存, 那么,他怎能讓人殺伐,帕爾特! 又怎能誅戮別人? 2.21 正如有人脫掉了舊服,另換一件新衣, 同樣,靈魂解脫了舊身,另入一個新體。 2.22 火不能把他燒,刀不能把他斬, 水不能將他濕,風不能讓他干。 2.23 即使您認為,他不斷地死和生, 大力士??! 您也不該為此而憂心忡忡。 2.26 因為死者必有生,生者也必有亡, 對這不可避免的事,就不應該如此憂傷。 2.27 那些剎帝利,帕爾特! 他們卻是那樣的幸運, 偶然遇到的這場戰(zhàn)爭,便是敞開著的通天之門。 2.32 倘若您不參加這次大戰(zhàn),不打這場合乎達磨的戰(zhàn)爭, 那就會播下罪惡的種子,就會喪失責任和聲名。 2.33 您的惡名就將永遠在人世間到處流傳, 對于高尚的人說來,惡名比死亡更加討厭。 2.34 要么您被殺升入天堂,要么您獲勝享有大地。 請站起來,恭底耶! 下定決心去接受戰(zhàn)爭洗禮! 2.37 (見張保勝譯《薄伽梵歌》,第2章) 克里希那先用靈魂不死說教清除了阿周那不忍心殺死親族父老兄弟的顧慮,但他還為善惡報應的觀念所困惑,為了解除他的困惑,克里希那又給他講了替天行道的道理。克里希那說: 我是成熟的毀世之時,我的責任就是毀滅眾人; 那敵方的勇士,即使沒有您也都會蕩然無存。 11.32 請站起來吧! 克敵之后,您將擁有富國,取得美名。 那些人早已被我殺死,您只是充當我的工具。左臂子弓! 11.33 德羅納、毗濕奴、遮耶達羅他、迦爾那以及其他善戰(zhàn)的英雄, 他們已經(jīng)被我殺死。請誅殺吧! 不要畏懼,戰(zhàn)斗吧,您將無敵于陣中! 11.34 (見《薄伽梵歌》,中譯本,第11章) 接下來,克里希那又給他講了一番只為其當為,不計自己的得失便不受報應的道理: 還有這種情景,有人頭腦很不清醒, 只把自己作為者,這種蠢材是非不明。 18.16 人若無“我為”這種念頭,其理智也就未被玷污, 他縱使誅殺了眾人,也等于沒殺,也不會受縛。 18.17 (見上書,第18章) 聽了大神克里希那的這番教誨,阿周那如夢初醒,恍然大悟,于是便狠下心來指揮了這場名垂千古的婆羅多戰(zhàn)爭。他一反憂傷悲憫之態(tài),竟用陰謀詭計殺死了他的叔祖——敵軍統(tǒng)帥毗濕摩。他的胞兄堅戰(zhàn)也以不道德的手段殺死了他們兩族共同的師長德羅納。這場戰(zhàn)爭之慘使參戰(zhàn)雙方,除了少數(shù)幾個幸存者外,幾乎全都遺尸疆場。最后還是以般度族的勝利和俱盧族的失敗而告終,般度族獲得了王位和國家的統(tǒng)治權。 上述“殺即非殺”說屬于有神論,而另一種則屬于唯物論。 公元前的佛陀時代,曾出現(xiàn)過有影響的六大論師,其中一位名叫婆古陀·伽旃延(Pakudha Kaccāyana或Kakuda Kātyayana)。“伽旃延”為其族姓,“婆古陀”為其名。關于他的生平我們知道得不多,在佛教文獻中的記載很簡略,在泰迷爾文獻中記載雖較詳細,但常與富蘭那迦耶相混淆。他的“身命”,即(我國古代所謂的)“形神”觀為“七身”說,主張身由七種物質(zhì)(“身”sapta-kāya)所成。這七種物質(zhì)即七身,分別為地身、水身、火身、風身、樂身、苦身、命身。它們被界定為: 從以上引文可見伽旃延是一個唯物論者,用現(xiàn)在更確切的話說是一個庸俗唯物論者。他主張生命體由七種物質(zhì)構成,其中的“命”也是一種物質(zhì),可能表示某種能產(chǎn)生意識的物質(zhì),即意識素。這種意識素與如地、水等物質(zhì)沒有什么兩樣。伽旃延的七身說還遠沒有現(xiàn)代科學所揭示的“意識只不過是特殊高級物質(zhì)結(jié)構的功能而已”的跡象。他堅持命與身同,形神為一,而非異,進而將特殊的高級物質(zhì)結(jié)構與原始物質(zhì)混為一同。既然生命與物質(zhì)沒有不同,那么,生命體與泥土草木也沒有什么兩樣,從而得出不會殺,不會使殺,也不會被殺,或殺等于非殺的荒謬結(jié)論。所以,他說即使有人用利刃將某人的頭劈成兩半,也沒有人害世間性命,因為,利刃不過是游轉(zhuǎn)于七類物質(zhì)的間隙而已。之外,他雖然承認世間有苦樂,但不承認苦樂是身體和精神對內(nèi)外環(huán)境的感受,不承認數(shù)論所主張的內(nèi)因外因和天因所造成的痛苦,也不承認佛教所謂的三災八難所造成的痛苦,而主張苦樂即物質(zhì)本身。生命體之所以有苦樂是因為身體包含了苦樂這兩種物質(zhì)的緣故。生命體和草木土石沒有什么兩樣,都有這兩種物質(zhì)。既然苦樂是物質(zhì)決定的,那么,人們就不必刻意去爭取快樂,去避免痛苦,人的苦樂的多少是由苦樂這種物質(zhì)的多少決定的,人的意愿不能改變命中注定的東西。這顯然是一種宿命論。我們權且稱這種宿命論為“物定宿命論”或“唯物宿命論”。在這里有神論和無神論的唯物論殊途同歸,達到了共同的終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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