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論的原則
辭①以故生②,以理③長④,以類⑤行⑥。(《大取》)
【注釋】?、俎o:判斷、論點,見解、看法。②生:提出論點,即立論。③理:道理、規(guī)則。④長:展開。⑤類:類似。⑥行:行得通。
【譯文】 提出論斷要有理由,要按照邏輯規(guī)則,通過舉出若干相類似的情況使自己的立論、觀點得以展開、成立。
【評說】 立論要有“故”,即“為什么提出這個論點”,這是立論的最基本原則。“以理長”,就是在論辯中要講出道理,言之符合事物之理,使人覺得合理、可信,從而展現(xiàn)和增強判斷、論點的充分性和說服力。“以類行”,就是通過舉出若干類似的情況、類似的情理,使自己的立論、觀點得到別人的認同,從而使自己的立論被接受。這里是第一次完整地把類、故、理作為形式邏輯的基本范疇提了出來,從而建立起形式邏輯體系科學的雛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