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余居官有六自:簿賦均徭先令自審,均地先令自丈,未完令其自限,紙贖令其自催,干證催詞訟令其自拘①,干證拘小事令其自處。鄉(xiāng)約亦往往行得去,官逸而事亦理,久之可省刑罰。當今天下之民,極苦官之繁苛,一與寬仁,其應(yīng)如響。
【譯文】我做官時,提倡六自:簿賦均徭時,先讓他自己審查。以地畝平均賦稅時,先讓他自己丈量土地。沒有交納完的租稅,讓他自己限定期限。有契約的事,讓他自己去催辦。訴訟的時候,讓他自己找證人。處理小事時,讓他找證人自己處理。這樣,鄉(xiāng)約也往往行得通,官府不用勞累事情就處理好了。久而久之,可減省刑罰。現(xiàn)在天下的人民最苦官吏的繁苛,一實行寬仁之政,民眾就會群起響應(yīng)。
注釋
【注釋】①干證:訴訟雙方的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