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釋】
選自《尚書·太甲中》。太甲初立,不守成湯的法典,被右相伊尹放逐思過。太甲悔過自新,復(fù)位,伊尹多次開導(dǎo)他。史官記錄下這些重要訓(xùn)話,寫成上中下三篇《太甲》。
孽:災(zāi)。
違:避。
逭(huàn):逃。
【賞析】
湯在伊尹的輔佐下,統(tǒng)一了天下。湯死后,其嫡長孫太甲被右相伊尹等大臣扶上帝位??墒翘撞蛔袷爻蓽姆ǖ?,逸樂貪玩,疏于政事,被右相伊尹放逐到桐邑(今河南省虞城縣東北)思過。三年后,太甲知道錯了,愿意悔過自新,居仁向義,于是伊尹又迎接他回到亳都復(fù)位。從太甲登位,到放于桐邑,再到復(fù)位,伊尹多次開導(dǎo)他。太甲聽從伊尹的勸導(dǎo),自我檢討說,我不明于德行,做了很多不好的事情。多欲敗壞法度,放縱敗壞禮節(jié),給自身招來了罪過。他總結(jié)說:
“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strong>
意思是:自然界造成的災(zāi)禍,尚可以想辦法抵御,減輕損失;人為造成的災(zāi)禍,卻難于克服和清除,造成的損失就更嚴重。
太甲認為,自然造成的災(zāi)禍,通過努力,可以彌補,損失畢竟有限;自己作為一國之君,如果不遵守先王的法典,不堅持德政,人為造成的災(zāi)禍將非常嚴重,無法彌補。因此一定要吸取教訓(xùn),決心在伊尹的匡扶下,做一個好君主。伊尹對太甲誠心悔過滿心歡喜,勉勵他“努力修治自身,依靠誠信的美德,與臣下和諧相處,做一個賢明的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