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 珍珠。璧: 美玉。源自《漢書·律歷志》。
漢朝剛建立時,國家還處在百廢待興之中,許多事情只能暫時草草建立,歷法也只好沿用秦歷。漢武帝元封年間(前110—前105),武帝下詔選鄧平、宜君等官方及民間治歷者20多人,制定了《太初歷》,又稱“漢八十一分律歷”。這個歷法采用滴漏法計日,把每日分為八十一分。歷法規(guī)定: 一月的天數(shù)為二十九日八十一分之四十三。第一個月先多用半天,即每月為三十天,叫做陽歷;第二個月再舍去半天即二十九天,叫做陰歷。
歷法制定后,宦官淳于陵依照《太初歷》復(fù)查天象的變化,發(fā)覺八十一分律歷與天體運行完全吻合,是“日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于是八十一分律歷就正式開始使用,它的制造者鄧平也被提升為太史丞。
后人根據(jù)這一史實引出“珠聯(lián)璧合”成語,用以比喻美好的事物或杰出的人才聚合在一起,互相合作得十分協(xié)調(dià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