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詐退敵
是指當敵軍進攻于我,而我又無力退敵,就施以某種欺騙手段,促使敵軍產(chǎn)生錯誤判斷,被迫撤軍。
北宋徽宗宣和四年(公元1122年),朝廷命都統(tǒng)制劉延慶率領10萬大軍趨燕城攻遼。遼將蕭干切斷了宋軍糧道,活捉了護糧將王淵和兩名士兵。蕭干把這兩名宋兵俘虜蒙上眼睛,留在自己的營帳內(nèi)。半夜,蕭干故意和身邊的官員說假話給宋兵聽:“我聽說宋軍有10萬人,這有什么了不起,我們的兵力是宋軍的三倍(實際遼軍不足一萬人)。我們明晨把大軍分為左右兩翼,用精銳兵力沖擊宋軍中堅,左右兩翼進行配合。到時候舉火為號,見火起,中間沖殺,兩翼夾擊,一定能把宋軍消滅干凈!”一會兒后,就故意暗中放跑了一個宋兵。這個宋兵逃回宋營后,將聽到的話報告了劉延慶,劉延慶信以為真。第二天清晨,蕭干點起了大火。劉延慶看到火光,以為遼軍真的攻上來了,嚇得急忙命士兵燒掉營帳逃跑。宋軍自相踐踏,死傷無數(shù)。
施詐退敵,重在施詐,這是能否促使敵人退兵的關鍵。因而,運用這一謀略,要因敵而宜,采取巧妙的、能使敵人信以為真的欺騙手段。同時,運用這一計謀,還要謹防此計沒有為敵所用,施以假退,致我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