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論文論證的結束,也稱尾論。結論部分的主要使命是歸納論點,回應開頭,總結全文,使文章的中心論點更確定、更鮮明。
一般情形下,論說文的整體結構形態(tài)體現(xiàn)為“引論——本論——結論”的層次安排。在具體的文章寫作中,根據(jù)不同情況可以靈活掌握。有的省略引論,直寫本論,排列事實、分析研討,然后進入結論。如賈誼的《過秦論》,先論述秦興衰,而后引出“仁義不施,攻守之勢異也”的結論。有的則保留前兩部分,省去最后的總結。
結論一般要求言簡意賅,因為它是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作出的,所以不需要再做許多解釋。結論還應明確,不能含混不清。在許多情況下,結論是與引論相照應的。如是敘述性的引論,結論常常是自然收束的,不必與引論照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