況鐘計懲豪猾
明宣德(公元1426—1435年)年間,有一位剛正廉潔、關心民瘼的清官,他就是大名鼎鼎的蘇州知府況鐘。當時蘇州賦役繁重,一些富豪猾吏狼狽為奸,舞文弄墨,在獄訟中獲取暴利,而很難抓住他的把柄。況鐘一上任辦公,群吏便環(huán)立案前,觀察新知府能力如何。況鐘假裝什么都不懂,一會兒問這個,一會兒問那個,而且一切事情都按小吏說了算。群吏大喜,都說太守昏庸好欺騙。過了3天,況鐘將衙內群吏召來質問:“前天某事應該這樣辦,你們卻叫我那樣辦。某事不能辦,你們卻強迫我辦。你們這些人進行如此腌臟的勾當已經很久很多了,罪當處死。”說完,當場捶殺數人,將屬僚中貪虐庸懦之輩全部趕走。此舉大震蘇州府,百姓歡喜,況鐘威信從此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