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弼
北宋名臣。字彥國,宋河南洛陽(今屬河南)人,年少既受范仲淹、晏殊賞識,晏殊以女妻之。天圣八年(1030年)舉茂才異等,累擢知諫院。慶歷二年(1042年)出使契丹,以增加歲幣為條件,拒絕契丹的割地要求。次年任樞密副使,與范仲淹等推行“慶歷新政”。至和二年(1055年),與文彥博同任宰相。在位七年,無所興革。神宗時(shí)因反對王安石變法而罷相,出判毫州,又因拒不執(zhí)行青苗法,改判汝州,隨即告老還鄉(xiāng),退居洛陽,并上疏要求廢除新法。封韓國公。卒謚文忠。富弼一生剛直,多次堅(jiān)辭朝廷加官。兩度出使契丹,義正辭嚴(yán),契丹上下為之折服?;潞3粮。沟盟D(zhuǎn)而不思改革,唯務(wù)守成。神宗問邊事,曾以“愿二十年口不言兵”作答。著作今存《富鄭公詩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