徙木為信
用很高的代價換取一個使人難以相信的小收獲,借此表示自己誓守信譽。
戰(zhàn)國時期魏國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改革家商鞅,在周顯王八年(即秦孝公渠梁元年,公元前361年),到了秦國,通過孝公的寵臣景監(jiān)的引薦,見到了秦孝公,并向孝公闡述了法家富國強兵之術,提出了變革政治、軍事的主張。孝公聽得言之有理,于是決定任用商鞅,進行變法。商鞅為了做到該賞的必賞,該罰的必罰,使法令取信于民,行之有效,在法令公布之前,做了一次“南門移木”的試驗。他派人在都城南門豎起一根三丈長的木桿,并在旁邊掛了一幅廣告:“誰能把這根木桿扛到北門口,賞賜十金?!毕鏖_,來看熱鬧的人越圍越多,大家都竊竊私議,疑惑不解,不大相信真會得到賞金,因此沒有一個人去扛。隔了一個晌午,木桿還是矗立在南門口。而這時布告上的“賞賜十金”一下子改成了“賞予五十金”。這時人叢中走出一個大漢,扛起木桿就走,把它送到了北門口。守門的官吏果然賞給他五十金。
歷代的政治家、軍事家、管理家都知道“信”的重要,把“信”作為將帥的五種美德之一,為了提高信用,歷代將帥,想出許多辦法,商鞅的“徙木為信”就是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