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氏,浙江山陰人,沈萬裕之妻。沈萬裕早年喪母,王氏侍奉后婆婆非常認(rèn)真仔細(xì),萬裕死時(shí),孩子幼小,而后婆婆卻虐待她,逼迫她改嫁,還百般誣陷于她,王氏都強(qiáng)忍住了,終于事情真相大白時(shí),誣告她的后婆婆之子受到了懲罰,等他死后,王氏不記前嫌,收留了他的遺孤,并為其娶妻。
[正 史]
沈萬裕妻王,浙江山陰人。萬裕早失母,王事后姑謹(jǐn)。萬裕卒,子幼,后姑虐使之。舅①予田數(shù)畝,使別居。后姑使嫁,王不可②。后姑陰取犬子胞擲王室,陽出之,曰:“寡婦室,何乃有此?”迫嫁益厲。或語王:“當(dāng)以死自明?!蓖踉唬骸拔岙?dāng)死,吾死孤③不得生,夫且無祀④,事終當(dāng)白。吾死,又誰吾明也?”藏其胞,其后姑愈謹(jǐn)。后姑有少子訟于縣,知縣姚仁昌察胞非人,杖少子,而表⑤王節(jié)。其后少子死,王收其孤,為娶婦。
《清史稿·列女傳》
〔注 釋〕
①舅:公公。②可:答應(yīng)。③孤:《孟子·梁惠王下》:“幼而無父曰孤?!雹莒耄汉蟠"荼恚罕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