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斌勇救第五種
東漢永壽(公元155—157年)年間,第五種任兗州刺史。當時中常侍單超的侄兒單匡任濟陰太守,憑著手中大權貪臧枉法,第五種派手下從事衛(wèi)羽先到定陶收捕單匡賓客親吏40余人,六七日之中,糾發(fā)其各種贓款六七千萬錢。然后第五種根據(jù)這些罪證材料,上書詳奏單匡罪過,并以此彈劾中常侍單超。單超心懷忿恨,以后借收降太山盜匪事誣陷第五種。第五種被流放朔方(今內(nèi)蒙古杭錦旗西北黃河南岸)。朔方太守董援是單超的外孫,正心懷憤恨準備懲罰第五種。這時,第五種任衛(wèi)相時的一個部屬孫斌,聽說第五種被流放,就告訴他的兩個朋友閭子直、甄子然說:“那群盜賊憎恨我們主人已很久了。第五使君被流放邊遠地區(qū),而單超外孫又是那個地方的郡守,處境十分危險。我現(xiàn)在去追第五使君,也許可使他免去災難。如果我保護他歸來,就交給你們?!眱晌慌笥颜f:“你去吧,這也正是我們的心意?!庇谑菍O斌帶著俠客日夜追趕,追到太原才趕上,在險要地帶殺了護送小吏。日夜兼行,才得逃歸。藏于閭、甄之家。數(shù)年之后,徐州從事臧旻上書為第五種辯誣,皇上終于赦免了第五種的罪過。